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企业资讯

《北京金属锻錾技艺创新设计人才专项培养》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6-02-27    作者:金属公司

微信图片_20260227131434_2_4(1).png

一、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简介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是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起设立的公益性基金,重点围绕舞台艺术创作、文化传播交流和艺术人才培养三大领域开展资助。基金面向社会接受申报、资助过程受社会监督、资助成果由社会共享,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积极性,搭建了一个开放平等、公开透明的艺术资助体系,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项目主体单位简介

本项目由北京市金属工艺品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实施。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前身为清同治年间的荣和铜佛铺,完整承袭清代宫廷造办处技艺。2021年,公司金属锻錾工艺先后入选北京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首批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目录。2022年,公司旗下品牌义和泰获评北京老字号,成为全市铜器制作领域重要的老字号企业。公司曾承担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鎏金字、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军徽、民族文化宫錾花铜门等多项国家级重大工程,技艺精湛,底蕴深厚。公司拥有完善的传承梯队、成熟的教学体系及一流的实训场地,为本项目提供坚实保障。

三、 项目背景

北京金属锻錾工艺作为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前正面临核心传承人高龄化、创新设计人才断层的严峻挑战,传统工艺与现代审美及市场需求存在脱节。作为该技艺的保护传承单位,北京市金属工艺品厂有限责任公司肩负使命,设立本专项培养计划。项目通过系统性、专业化培养,探索非遗传承单位+”协同育人新模式,推动技艺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为这项传统技艺培养新一代创新人才。

四、 培养目标

本项目通过课堂教学、实地调研、创作实践、展览交流与学术研讨等课程,培养传统功底扎实且具备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筑牢人才根基,保障技艺有序传承。

五、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拟)

2026511日正式开班。具体集中授课时间段如下:

5.11——5.15(集中授课)

5.18——5.22(集中授课)

5.25——5.29(集中授课)

6.1——6.5(集中授课)

6.8——6.12(集中授课)

6.15——6.19(集中授课)

823日进行集中展览展示(暂定)。

六、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范围及录取人数

本项目面向北京市招生,辐射京津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拟录取学员22名。

(二)报名条件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优先面向非遗领域从业者、艺术与设计相关专业院校人才及文化艺术领域中青年艺术人才。学员须承诺培训期间脱产参与学习,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殊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325日止(以报名邮箱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四)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在职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须提交五套自主创作的金属锻錾设计图纸及相关作品(如有,可附照片及说明);

4.须提交800——1000字的学习计划,内容包括申请动机、学习目标及对非遗创新应用的具体设想;

5. 其他辅助材料(如获奖证明等)。

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为压缩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 + 北京金属锻錾技艺创新设计人才专项培养。

(五)报名邮箱

1054954613@qq.com

七、录取流程

  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程规范有序,具体流程如下:

1.资格初审:项目组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筛选出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者;

2.专业评审:组织项目传承人组成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进行专业评审;

3.面试考核:通过初审及专业评审的申请者,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4.名单确定及公示:项目组根据初审、专业评审及面试考核的综合评定结果,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上报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备案后,将在北京市金属工艺品厂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正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学员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八、经费说明

本项目为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25年度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所有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培训期间,学员的学费、授课费、材料费、考察观摩费等均由本项目统一承担;学员的市内交通费及因个人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个人餐饮、通讯、交通等)由本人自行承担。

九、学员管理

(一)录取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主体单位签订《培训协议书》,严格遵守本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脱产学习承诺,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二)培训结束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达到培训要求的,颁发结业证书,优秀学员可参与企业项目实践。

(三)项目主体单位对学员在项目期间产生的创作成果享有用于展览、研究、出版、宣传的权利。

(四)凡报名学员,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本次培训招生及授课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单位所有。

十、联系方式

项目主体单位:北京市金属工艺品厂有限责任公司

石老师:13811685667

李老师:13436596643

附件下载:

北京金属锻錾技艺创新设计人才专项培养 报名表.docx


010-82060209;13811301432服务热线

网站右侧二维码图 关注官方微信